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建筑面积(m2) | 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3号融侨花园9座3B | 榕房权证R字第0344598号 | 90.36 | 214.2707 | 20 | |
2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3号融侨花园14座1C | 榕房权证R字第0048675号 | 84.24 | 195.1251 | 20 | |
3 |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湖滨路66号西湖花园地下室一层79#车库 | 榕房权证R字第0140592号 | 39.78 | 25.7 | 3 | |
4 | 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4座11H | 榕房权证R字第0131684号 | 142.3 | 420.4254 | 42 | |
5 | 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4座15H | 榕房权证R字第0131684号 | 142.3 | 423.556 | 42 | |
6 | 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138号西湖花园碧波楼4A单元 | 榕房Q他字第733号 | 142 | 696.8366 | 728.1366 | 72 |
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138号西湖花园碧波楼地下室1层29#车位 | 11.5 | 31.3 | ||||
7 | 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138号西湖花园碧波楼5B单元 | 闽(2021)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12014号 | 104 | 521.9344 | 553.2344 | 55 |
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138号西湖花园碧波楼地下室1层18#车位 | 11.5 | 31.3 | ||||
8 | 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138号西湖花园碧波楼6F单元 | 榕房Q他字第730号 | 142 | 703.7236 | 735.0236 | 74 |
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138号西湖花园碧波楼地下室1层32#车位 | 11.5 | 31.3 | ||||
9 |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32号元洪花园水仙阁二层A单元 | 榕房权证R字第9906776号 | 113.01 | 230.8794 | 23 | |
10 |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32号元洪花园水仙阁2D | 榕房权证R字第0347373号 | 108.66 | 223.3615 | 22 | |
11 |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32号元洪花园水仙阁2E | 榕房权证R字第0347398号 | 113.01 | 233.3657 | 23 | |
12 |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32号元洪花园水仙阁2H | 榕房权证R字第0347399号 | 108.66 | 222.7747 | 22 | |
13 |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32号元洪花园水仙阁3F | 榕房权证R字第0347378号 | 113.01 | 232.3034 | 23 | |
14 |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32号元洪花园水仙阁9F | 榕房权证R字第0347380号 | 113.01 | 238.0782 | 23 | |
15 |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32号元洪花园水仙阁9H | 榕房权证R字第0347386号 | 108.66 | 228.2838 | 22 |
2、特别提示
2.1.转让标的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4座11H(标的4)及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4座15H(标的5)均登记在同一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榕房权证R字第0131684号,结构:钢混结构,设计用途:住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榕鼓国用(2005)第00182709416号,地类(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至2062-10-26。转让标的在权属变更过户过程中《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分割由受让方完成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2.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32号元洪花园水仙阁2D、2E、2H、3F、9F及9H(即标的10至标的15)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分开登记的,但《土地使用权证》均登记在同一本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榕鼓国用(2003)第102945号,地类(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至2060-12-25(住宅)、至2040-12-25(商业)。转让标的在权属变更过户过程中,《土地使用权证》分割由受让方完成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3.转让标的租赁及优先权情况: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138号西湖花园碧波楼4A单元(标的6)租期到2021年8月9口,原租户至今还租住在内;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138号西湖花园碧波楼5B单元(标的7)租期到2021年7月22日, 原租户至今还租住在内;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138号西湖花园碧波楼6F单元(标的8)租期到2022年6月30日。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后应继续履行原未到期租赁合同;(标的6、7、8)原租户报名参与竞买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4.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2.5.转让方为香港企业,办证和完税等流程相较于普通房产过户可能所需时间较长。 如需了解具体完税过户等流程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急需办妥所有过户手续的竞买人请慎重选择。
二、竞买人(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
2.3.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2.4.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湖滨路66号西湖花园地下室一层79#车库(标的3)的竞买人仅限小区业主或业主配偶。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3.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当日)的5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办公场所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3.2.受让方可选择以下两种付款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支付成交价款:
3.2.1.《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该支付方式交纳成交价款的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
3.2.2.《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该支付方式交纳成交价款的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账号:3505018964070000191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可以通过银行商业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方式支付成交价款,转让方和我中心给予必要的协助:
(1)其中不少于成交价款30%的金额作为首期价款,剩余价款作为付款保证金暂存我中心银行账户,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至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该付款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向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银行或公积金中心进行贷款调查审批,审批通过后,受让方与银行或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并提交抵押登记所需相关材料,同时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函》,我中心根据《贷款承诺函》出具《产权交易凭证》,转让方和受让方根据《产权交易凭证》及相关资料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过户手续,由转让方保管该不动产权证并交给银行或公积金中心,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完成抵押手续。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在收妥不动产权证后5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未获得贷款,则付款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由我中心按《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划转给转让方,受让方须对上述付款保证金划转无异议。若受让方无法获得贷款,其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和我中心无关。
(注:银行商业贷款、福建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款指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3.3.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其中,转让标的(标的4、标的5)在权属变更过户过程中《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分割由受让方完成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标的10至标的15)在权属变更过户过程中《土地使用权证》分割由受让方完成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4.房产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3.5.其他未尽事宜以本项目竞价文件附件《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四、竞价方式
4.1.转让标的(标的1至标的5、标的9至标的15)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4.2.转让标的(标的6、7、8)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原承租方优先。
五、竞买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24日17时。
5.2.竞买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对接意向转让标的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方才具备竞买人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我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详见竞价文件)。
5.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资金用途应当标明“MCJJ2022012-1保证金”。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我中心邮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我中心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向我中心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2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2年10月17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3月25日9:00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315906、87270835;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1日